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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宅基地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最新消息

本站整理 2020-11-24 10:02

  年底前摸清农村地籍“家底”

  记者了解到,由于农村宅基地“一户多宅”、超占乱占等问题较多,主体和利益关系复杂,且大多时间跨度较大、底料资源缺失,导致权属界定困难。试点地区对于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村庄规划等基础性工作作了大量投入,但仍显薄弱。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使用权颁证率相对较高。但“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和发证率较低,宅基地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一些地方由于村庄规划和村级土地利用规划不健全,相关规划之间以及与已有规划之间融合程度不高甚至冲突,造成了宅基地利用管理困难。

  “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首要的是加快推进与改革试点密切相关的确权登记等基础工作。”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改革试验研究室副主任刘俊杰表示,尽管宅基地和房屋权能不同,但由于宅基地和房屋在实物形态上的不可分性,“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是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规范宅基地管理的客观要求。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提高确权颁证覆盖率,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为进一步做好确权登记工作,今年7月份,自然资源部下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明确,今年底前完成全国农村地籍调查,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率达到80%以上。明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登记资料清理整合,数据逐级汇交至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江华安说,为保障农村居民建房合理需求,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明确了宅基地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程序。按新土地管理法,两部门明确宅基地和村民住宅规划许可实行一表申请、合并办理,由乡镇人民政府一并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简化集体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标签: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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