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稳慎中丰富宅基地权能
刘俊杰认为,要丰富宅基地权能及其多样化实现形式。目前在农民宅基地权利体系中,占有和使用权行使已经比较充分,但收益权尚未有效发挥。原因是宅基地流转范围受到严格管控,不具备形成真实完善的宅基地市场。同时,宅基地用益物权中也不包括处置权,随着宅基地由农民居住保障功能向财产功能转变,允许农户对宅基地拥有适当的处置权才能彰显其收益权能。
“从各地试点情况看,大多数地方在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框架下,赋予了农户宅基地一定收益和处置权,但实践效果并不理想。”刘俊杰表示,究其原因,大多数地区都将宅基地处置权限制在村域范围内,缺乏增值收益的支撑,权能难以实现。因此,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除了赋予农民宅基地完整且充分的权能外,还必须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基础上,探索实现权能多元化市场化实现方式。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认为,需要采取突破性举措,思路是三权分置、差别赋权;立足存量、先房后地;保障居住、拒绝投机。“三权分置、差别赋权”就是在落实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资格权基础上,着力放活农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赋予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不同的向外部人员流转空间。“立足存量、先房后地”就是着力提高存量农房和宅基地利用率,优先扩大现有农民住房财产权对外流转的空间、稳慎扩大宅基地使用权对外流转的空间。“保障居住、拒绝投机”就是满足外来的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际居住需求,同时要防止资本圈地和游资炒作。
新一轮机构改革明确将宅基地改革、监督管理和执法等职责划转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村庄规划、宅基地确权颁证、计划指标管理等职责仍由自然资源部门保留。专家表示,实践中两部门职能存在一定程度交叉和空白地带。要建立有效协同机制,建议从国家层面尽快研究建立两部门关于宅基地管理数据共享和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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