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网(www.zt5.com)05月05日讯
2019年养老保险费率再次下降至16%,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5月1日起执行!社保缴费基数将迎来大变动。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详细内容如下: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释放养老保险降费举措
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部署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时明确强调,必须做到“两个不得一个务必”的要求,“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今年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各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据了解,一般情况下,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较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各地每年公布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平均工资60%)和上限(平均工资300%)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在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时候,多数省份是以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而不包括工资水平低的私营单位。这样一来,每年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都会随着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上涨而提高,个人和企业的社保缴费也会水涨船高。
“两箭齐发”确保社保负担真正降低
“社保降费有两个维度,一是降低费率,二是降低费基。”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中新网记者表示,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但如果缴费基数扩大的话,就会抵消掉费率下降的减负效果,所以要同时降低缴费基数。张盈华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较高,私营单位则比较低,把私营单位加入进来进行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也会随之降低。这样一来,基数降低,费率也下降,双重措施就可以使企业社保负担得到真正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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