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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省城镇养老保险缴费最新标准 附网上缴费具体流程

本站整理 2020-09-02 16:22

  2020城镇养老保险缴费最新标准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冀人社字【2020】234号文件和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流程的通知》(冀税发【2020】88号)文件,更加便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城镇养老保险缴费标准2020

  一、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安排

  本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时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由于疫情影响缴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缓缴费。对于2020年未交费月度,可于延缓至2021年底前缴费,缴费基数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和推荐档次

  按照冀人社发〔2020〕234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841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可以在其60%到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2020年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按照2018年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即2836.2元/月,简称“缴费基数下限”。具体推荐主要缴费档次表如下:

  按2019年缴费基数的

  60%(3042.05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7300.92元

  100%(5070.08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12168.24元

  200%(10140.17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24336.36元

  300%(15210.25元/月)对应缴费金额为:36504.60元

  三、征缴模式和缴费方式

  1、征缴模式:社保核定,税务征收。

  2、核定模式: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参保人员就近年度缴费档次标准核定本年度缴费档次,对应缴费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

  3、缴费方式:新增了使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河北税务手机APP”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费渠道。缴费人也可持银行卡、身份证等证件到税务部门的经办窗口、自助柜员机进行缴费。

  四、需要到社保机构窗口办理缴费更改核定的情况

  1、首次灵活就业缴费人员,持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参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基数核定;已参保因失业等原因转为灵活就业参保的人员:先到档案保管部门,进行灵活就业保险接续,确定灵活就业缴费档次后进行缴费核定再缴费。

  2、本年度到龄退休人员和需要更改缴费档次或缴费月数人员请到档案保管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缴费档次或缴费月数更改,重新核定传递到税务部门后再缴费。如认可延用就近年度的缴费月数和缴费档次,无需再来社保窗口办理,直接税务缴费即可。

  3、目前已在单位参保,需要交纳本年度灵活就业期间的人员每月月初办理,参保人员须自行协调所在单位确定当月申报时间,保证灵活就业缴费到账调回单位后,单位再进行当期申报。

  五、怎样打印税务缴费的凭证

  电子对账信息可做为社保经办机构记账凭证。如果需要报销或特殊需求,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成功1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费款所属税务部门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灵活就业人员税务网上缴费流程

  1.“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

  进入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办税服务厅”→选择“社保缴纳”模块→选择“灵活就业社保费”→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右侧“查询”→系统自动带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自然人姓名、征收品目、税款所属期、缴费金额等信息,点击“缴费”按钮→系统自动进入费用详情界面显示付款合计金额,点击“立即支付

 
 

  注册用户信息(可以在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或咨询征收厅)-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人社核定)-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已缴费的点查询未缴费的点新申报-核对信息后点申报-核对信息后点银联缴款。

  怎样查询税务部门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情况

  1、选择“灵活就业缴费查询”

 

  2、输入身份信息,先点击右侧查询按钮,待出现人员信息后,再点击下面“查询”。

标签:养老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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