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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本站整理 2021-04-13 14:53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本文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由小编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南宁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1

  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对房屋套数、贷款次数的限制,居民家庭买房可打“组合拳”、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公积金贷款买房将“一视同仁”……这是从南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传出的好消息。据透露,公积金调整政策实施细则将于6月份出台。对此,采访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专家,为市民进一步解读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和影响。

  亮点一:提取放宽

  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不限制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科长范文青介绍,根据新政,取消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的限制,条件比以前放宽了。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购建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也将简化。根据新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办理租房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亮点二:认贷不认房

  不查询持有住房套数

  “以前公积金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如果申请人名下有房,就会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新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范文清还表示,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已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简单来说,一个家庭户不能同时存在2笔公积金贷款。”范文青解释道。

  纯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已使用并结清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组合贷款方面,除满足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条件外,还必须同时符合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要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组合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标签: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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