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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最新消息 改革对劳务报酬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 2019-03-18 13:42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令2011年第600号

  第八条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四)劳务报酬所得

  第十一条 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3案例

  以下,为计算方便,均不考虑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

  某项劳务报酬,年收入45000

  2019年后:

  缴纳个税:45000*0.8*3%=1080元

  2019年前:

  缴纳个税:45000*0.8*30%-2000=5200元

  某项劳务报酬,年收入100000元

  2019年后:

  缴纳个税:100000*0.8*10%-2520=5480元

  2018年:

  缴纳个税:100000*0.8*40%-7000=25000元

  某项劳务报酬,一年5000000元

  2019年后:

  缴纳个税:

  5000000*0.8*45%-181920=1618080元

  2018年:

  缴纳个税:

  5000000*0.8*40%-7000=1593000元

  4结论

  1、从上述计算可以看出,只有全年劳务费入接近500万或以上,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下的税负才会高于旧的

  2、对于大众,劳务收入100000的情况下,税负下降了50%,从原来的年缴25000下降为5480元。

  3、可以说,对大众而言,从2019年1月开始,劳务费税率大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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