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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新政有哪些新变化?

中研网 2019-05-20 16:06

  综投网(www.zt5.com)05月20讯

  如果大家对于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问题有疑惑,可以看看小编整理的关于2019年公积金怎么提取,2019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的最新资讯都在这里,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2019年成都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2019年4月15日,成都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内容该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执行。

  一、提取范围新增

  和以往的公积金提取办法相比,新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取情形,并取消“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提取情形等条款。

  新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申请条件:

  1.职工出资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2.职工及其配偶申请业务当年未办理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申请时间:

  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出资金额且不超过业务申请时职工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上月余额之和。

  提取材料:

  1.提取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所列身份证明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3.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4.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5.加装电梯费用每户分摊费用决议;

  6.电梯使用登记证;

  7.实际支付电梯费用发票或收据。

  取消部分提取业务: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2.农村户籍职工离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二、调整提取条件

  明确租房提取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为住房消费行为提取范畴等条款。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且租房自住,未办理租房备案登记的,仍可按照规定额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三、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规范了租房备案提取金额计算方式,增加无备案租房提取规定和调整租房提取限额执行标准规定,并加强对违规提取的管理规定。

  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承租人租赁住房提取总额不超过当年度该套住房的提取限额。

  提公积金付房租

  每年累计不超过1.6万元

  最新印发的《关于调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提取限额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限额进行了调整。《通知》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根据《通知》,在职工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

  ◆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34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68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万元。

  ◆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 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 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92万元。

  职工未提供租房备案凭证的情况下:

  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根据《通知》,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3.2万元。自然年度是指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标签:公积金公积金政策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新政机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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