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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个税年度汇算怎么计算?公式以及计算示例

本站整理 2020-04-17 18:19

  综投网(www.zt5.com)04月17日讯

  一、政策依据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12月31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原文如下: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2019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根据以上政策,可以得出七种情况可申请退税,您是否符合条件呢?

  (1)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标签: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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