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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宅基地确权新政策 宅基地上无证房屋怎么确权?

本站整理 2020-05-21 18:31

  三、宅基地上无证房屋怎么确权?

  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按其规定办理。未出台相关规定,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出具规划意见后办理登记。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外且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在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交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由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审核结果办理登记。

  新规的出台将有助于解决农村无证房屋的确权登记难题。只要涉案房屋确系建造于合法获取的宅基地上,不存在违法用地、严重违反城乡规划且难以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就应当秉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原则予以确权登记。

  《城乡规划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在此之前农村村民建房长期处于缺乏监管、审批程序的相对无序混乱状态,但老百姓居住生活的刚需是不容被否定的。

  此即所谓无证房屋认定领域的“历史遗留原因”,新规显然充分考虑了这一因素,将有助于对村民合法财产权利的保障。

  四、违法用地不得进行确权

  《通知》中对此指出,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也就是说,对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占地行为,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的建房行为以及以“小产权房”为代表的城镇居民违规购买宅基地、农村房屋等行为,仍属确权登记的禁区。

  同时,《通知》中还有一句表述颇值得广大农民朋友“阅读理解”——各地要充分发挥确权登记对农村土地管理改革的基础支撑作用,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在明律师此前曾多次强调,未经确权登记发证的集体土地是无法参与各项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因其权属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没有投资者会去用资金冒险。可以说,确权登记是开展试点,实现农民“靠地增收致富”的前提条件。

  而对于宅基地确权登记领域长期存在的“一户多宅”“超占面积”和权利主体认定等疑难问题,仍需要广大农民朋友积极配合相关调查、确认工作,出现争议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标签: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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