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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新规 民法典施行同时九部法律废止

本站整理 2020-12-31 09:46

  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

  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助力企业担保融资。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的决定》。新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中明确,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对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医保部门、商业保险等单位可以将财政电子票据作为报销入账和电子归档的合法凭证。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数据标准,生成、传输、存储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并通过有关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财政电子票据真伪查验服务。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方法施行

  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称,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表示,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标签: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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