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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精准实施税务监管

本站整理 2021-03-30 09:35

  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3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等7个方面提出27条措施。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3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总经济师王道树、总审计师饶立新、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出席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就《意见》相关内容作出解读。

  助力实现四方面突破

  “《意见》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又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部署实施的重大民心工程,还是税务部门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指导,必将成为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任荣发如是评价。

  概括而言,《意见》将推动税收工作实现4个方面的突破。一是税收征管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合成”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这就要求新阶段新税务要有新作为,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以及征纳成本的明显降低。

  二是税收服务、执法和监管深度融合的突破。《意见》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不仅专门对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部署,而且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

  三是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意见》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四是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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