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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最新消息2019:如何确定税基和税率?

21世纪经济报 2019-04-08 10:58

  综投网(www.zt5.com)4月8日讯

  房地产税立法的争议焦点,在于个人持有住房的房产税的征收。目前,立法的法理基础、制度基础和技术基础都在逐渐厘清,但由于房地产税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其立法论证过程,还应对公众更加透明,从而得到纳税人的理解和认同。

  “我最大的疑问是,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房地产税,到底是用来干嘛的?”4月初,一位东北的房地产商人成明轩(化名)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成明轩告诉记者,他每年都会仔细研读政府工作报告,而他对房地产税的疑问,也来源于此。

  成明轩说,最近几年,政府工作报告三次提到了房地产税。分别是2014年、2018年和2019年,但三年都只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并未做更多解释和说明。

  成明轩此前并非地产商人,他的第一个项目在2018年才开售,在他看来,政府部门出台房地产税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会很大程度影响后续楼市的走向。

  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尽管在近年来很少提及房地产税改革的目的,但从更早些时候的表述来看,正确引导住房消费,调节房地产市场,是政府推动房地产税改革的重要目的。

  随着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两年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税的关注度持续提升。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金融研究所所长吴晓求,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等权威专家关于房地产税的激烈讨论,再度引起各方热议。

  有学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房地产税立法的争议焦点,在于个人持有住房的房产税的征收。目前,立法的法理基础、制度基础和技术基础都在逐渐厘清,但由于房地产税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其立法论证过程,还应对公众更加透明,从而得到纳税人的理解和认同。

  此外,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种,如何赋予地方更大的自主权力?如何估算全国住房保有量?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土地转让支出首次超过收入

  2010年,《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提出,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2011年,上海和重庆开始推动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试点,在其相关文件的目的说明中,也都主要提到了“调节收入分配”和“引导个人住房消费”。

  不过,近年来,随着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地方财政压力的加大,房地产税作为地方政府重要税收收入来源的作用,开始受到国内的关注。

  民生证券在今年2月的一份研报中指出,从当前我国中央、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权不匹配的背景来看,进一步的财税改革大概率将要继续推进。在此背景下,对于如何重构地方财政的主体税种,社会上有较多的意见。而考虑到近年来体量增长最快的、关注度最高的房地产行业,立法全面开征房地产税的声音便逐渐出现。

  另一方面,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曾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以土地招拍挂制度和土地抵押融资,将土地资本化,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的“以地谋发展模式”已经走到尽头。

  数据也显示,土地财政模式已经迎来拐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65096亿元,同比增长25%,而土地出让收入相关支出则达到69941亿元,同比增长34.2%。这是我国第一次出现土地转让相关支出超过收入的情形。

  在这一背景下,以房地产税缓解土地财政难题,是房地产税的任务之一。

  重要问题需要论证

  关于房地产税,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是,开征针对个人的房产税,需要的前提条件是什么?这决定了房产税来临的时间表。

  理论上,房地产税被认为应该是一个完整的税收体系,其征收对象包括“房产”和“地产”,且涵盖房地产的“交易”和“持有”等环节。

  在我国,涉及房地产的税种有10项,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其中前5项是不动产领域特有的税种。

  从1986年9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起,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房产产权所有人负责缴纳的房产税就一直在我国征收。但该条例同时规定,个人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在采访过程中,有学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如何向纳税人讲清楚房地产税立法的“道理”,达成各界关于房地产税的共识,也是当前在立法论证和解读过程中需要重视并且必须要完成的一项任务。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根据中国首份《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中国自有住房拥有率超过85%,这意味着房地产税中,持有房产环节的房产税一旦对个人开征,会关系到全国大部分家庭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对房地产税立法开展严格的立法论证,一是要论证房地产税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要对房地产税到底能不能抑制房价过度上涨进行论证。

  而重庆大学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院长刘贵文则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在房地产税立法的过程中,立法机关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把房地产税立法的“道理”向纳税人解释清楚,包括征税的目的、税收的使用方向和监管模式等。

  其中,刘贵文指出,把房地产税法的法理讲清楚是关键。他举例表示,不少人认为,土地国有的情况下,房屋持有人在实际上承担了土地出让金的基础上,不应该再征收住房保有环节的税,国际上是土地私有所以征税。但实际上,在英国等国家的公有土地上,房主也只享有土地使用权,但与私有土地一样,需要在房产持有过程中缴纳市政税。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人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而在制度和技术层面的基础搭建上,近日,济南大学商学院教授,西泽金融研究院院长赵建撰文指出,房地产税,迫切需要从制度根源——主要包括产权制度、财产登记制度、立法机制等,以及从技术层面——税务和财务精算技术、财产评估方法等入手,从系统论的框架内进行架构。

  具体来看,分析人士指出,包括开展全国住房普查、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修订《税收征管法》、统一界定房屋性质、发展批量房价评估体系等多个前置工作需要完成。

  其中,2018年6月,自然资源部宣布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这标志着“增量”不动产登记已经实现。

  而针对存量住房的住房普查,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在2013年,国家统计局高层曾表示,住房普查将来可能与人口普查相结合。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2020年进行。

标签:房地产税房地产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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