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城镇调查失业率继续下降,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1-10月份,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09万人,提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9月份下降0.1个百分点;其中25-59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为4.8%,与9月份持平。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3%,比9月份下降0.2个百分点。10月份,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7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回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降幅与上月持平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5%,涨幅比9月份回落1.2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3%。1-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3.0%,涨幅比1-9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分类别看,10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4%,衣着下降0.3%,居住下降0.7%,生活用品及服务下降0.1%,交通和通信下降3.9%,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1.1%,医疗保健上涨1.5%,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2.4%。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猪肉下降2.8%,鲜菜上涨16.7%,粮食上涨1.5%,鲜果上涨0.4%。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上涨0.5%,涨幅与9月份持平。
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1%,降幅与9月份持平;环比持平。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4%,降幅比9月份扩大0.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1-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分别下降2.0%、2.6%。
总的来看,10月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增长,“六稳”“六保”任务落实成效进一步显现。但也要看到,全球疫情蔓延在欧美等国家造成二次冲击,进一步迟缓世界经贸复苏进程;国内经济仍处在恢复进程中,经济全面恢复仍面临诸多挑战。下阶段,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守住“六保”底线、夯实“六稳”基础,以改革创新激发新动能,以扩大开放培育新优势,不断巩固扩大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成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圆满收官,为“十四五”开局奠定良好基础。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服务业生产指数是指剔除价格因素后,服务业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产出变化。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5)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对上年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数据进行修订,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海关总署;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7)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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