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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行业的发展现状是啥样?信托风险的范围在哪

银行信息港 2017-04-21 14:13

  警惕证券投资信托流动性风险

  信托行业流动性风险主要来源于信托公司和信托产品两个方面。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认为,开放式基金因存在流动性/期限错配而具有脆弱性特征,从而对系统性风险产生一定影响。

  截至2016年底,信托公司全行业开放式信托产品资产余额7.49万亿元,其中开放式证券投资信托资产余额3.08万亿(偏股型占比20.45%,偏债型占比79.54%)。

  目前绝大多数证券投资信托为开放式设计(占比达83%),从资金来源端看,大多为按周或双周开放,个别信托产品甚至逐日开放,资金来源稳定性不强。从资金运用端来看,国债和金融债等高流动性债券较少,大多为企业债,部分信托产品还投资了流动性相对较差的私募债,而且有些债券已经出现违约现象,有可能由信用风险转化为流动性风险,进一步加大流动性管理压力。

  比如,某信托产品为面向自然人发行的开放式产品(按资金投向细分为债券产品和非标产品,分别对应两个月和三个月的开放频率),信托资金一半投向非标资产,而同业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仅16亿元,占信托资产余额的8.12%;此外该产品所持债券中不少为私募债、PPN,其中有些债券已出现违约。

  信披不充分成信访事件直接诱因

  2016年银监会信托监管部受理的12项信访复查事件中,信访原因与信息披露相关的5项,产品销售相关的5项,与尽职调查相关的3项,与后续管理相关的4项。

  在2017年信托监管会上,监管层援引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4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的讲话,重申受托责任的核心精神。

  “受托责任就是划分信托公司与投资者的责任界限,划分卖者和卖者的责任界限。信托市场最高、最神圣的原则叫做卖者尽责、卖者自负。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只有明了责,才能更好的履职尽责,进而实现担责问责。一是设立责任,二是尽调责任,三是营销责任…四是管理责任…五是信息披露…流失信托终止”。

  同业信托交叉风险多

  监管层对信托公司与多个金融机构进行的同业合作做出风险提示。

  涉及银行同业投资方面:银行以自营资金投资于信托产品,将信贷资产转化为投资类资产,以规避信贷资金投向、资产质量分类等监管要求,这实际上是转换资产表面形态;银行帮助其他银行代持信托受益权,这实际上是表内业务表外化。

  涉及信贷资产出表方面:信托公司以财产权信托模式帮助银行(不良)信贷资产出表;信托公司以资金信托方式为银行代持他行资产提供通道,这实际也是表内业务表外化;银行名义上代销“主动管理类”信托产品,实际上主导相关项目选择、尽职调查、审批和贷后管理,并与信托公司签订隐性回购条款。(表内业务表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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