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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解读 20个热门问题在线解答

本站整理 2018-12-25 10:37

  11.大病医疗可以扣除哪部分医药费?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2.大病医疗扣除需要保留那些单据?

  答:需保留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13.大病医疗的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大病医疗需特别注意。因大病医疗额度是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所以新税法实施首年(即2019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子女教育▷二胎子女教育也可扣除

  14.子女未年满三周岁之前的开销,能扣除吗?

  答:不能,依据《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而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而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前款执行。因此子女未年满3周岁之前的开销不能扣除。

  15.二胎子女教育可以扣除吗?

  答:可以扣除。

  赡养老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支出可按定额扣除

  16.多少岁以上的老人能够按标准扣除?

  答:《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7.纳税人提出赡养老人扣除情况,有4个子女,有2个不需要扣除的,在填写信息采集时“赡养人”是填4个还是2个?

  答: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因此纳税人可以协商,约定由其中两名子女均摊,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18.赡养老人扣除协议是否可以口头约定?

  答: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19.赡养老人扣除协议是否可以变更?

  答: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一年取得两种资格证书也仅按3600元扣除

  20.假如纳税人一年取得两种资格证书,可以按7200元扣除吗?

  答:根据《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因此纳税人一年取得两种资格证书,也仅可以按3600元扣除。

标签:个税个人所得税个税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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