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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哪些?2019年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本站整理 2019-11-22 15:56

  6、汇兑损失

  汇率折算形成的汇兑损失,准予扣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不得扣除。

  7、业务招待费

  (1)会计计入“管理费用”。

  (2)税法税前限额扣除——扣除2个扣除标准中的较小者:

  ①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②有合法票据的,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

  (3)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4)企业筹建期间,与筹办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会计计入“销售费用”

  (2)税法限额税前扣除——一般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例举行业限额比率为30%

  (3)超过限额标准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以后年度未超标时纳税调减。

  (4)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9、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10、保险费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11、租赁费

  12、劳动保护费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13、公益性捐赠支出

  (1)会计对外捐赠计入“营业外支出”

  (2)税法区分限额扣除(公益性捐赠)和不得扣除(非公益性捐赠)

  (3)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4)非货币资产对外捐赠:

  综合考虑事项:①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按公允价值交纳增值税;②视同对外销售交纳所得税;③会计上不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

  (5)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所得税前不得扣除,应作纳税调增处理。

  14、有关资产的费用

  (1)企业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允许扣除;

  (2)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摊销费:准予扣除。

  15、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16、资产损失

  (1)企业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准予扣除;(与第四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有关)

  (2)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17、其他项目

  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准予扣除。

  18、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财产保险按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按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2)支付方式: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支付的,必须转账支付;向个人支付的,可以以现金方式,但需要有合法的凭证。

  (3)不得扣除的项目(了解),如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特殊行业: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为取得该类收入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佣金),据实扣除。

  19、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没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0、企业维简费支出:实际发生的,划分资本性和收益性;预提的,不得扣除。

  维简费指的是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专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

  21、棚户区改造支出:企业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工矿棚户区改造、林区棚户区改造、垦区危房改造并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22、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1)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按照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3、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

  (1)准予税前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范围:

  贷款(含抵押、质押、担保等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含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等)、进出口押汇、同业拆出、应收融资租赁款等各项具有贷款特征的风险资产等;

  (2)金融企业的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3)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和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

  二、企业所得税及缴纳对象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5%或20%)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直接法,二是间接法。

  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规定是什么的相关问题,企业所得税体现了一定社会制度下国家与纳税人利益分配。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关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税收对国家存在至关重要。同时税收也事关每一家公司的存续,因此我们都需要了解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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