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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遗产如何继承?两个重要注意事项你不可不知

广州日报 2018-10-29 14:48

  房产法律之三

  接手“隐形共有”的房屋会不会有麻烦汇瀚按揭业务总监何志雄告诉记者,针对金先生的案例,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隐形共有”有两种处理办法。对于一手房改房,出售时必须配偶前去签字,无论这位配偶有没有在房产证上“落名”。而对于商品房,则遵循物权登记的原则,谁拥有就谁有权处置。交易递件时不需要提供配偶资料。在这类房屋出售时,大部分银行都需要业主配偶在按揭合同上签名,就是为了防范“隐形共有”单方出售的纠纷。

  购房者一不留心就可能买到“隐形共有”的房屋,何志雄认为,即使房屋日后有原业主之间的纠纷,只要新买家被确认为“善意第三方”,物权不会因官司而有所改变,但他建议双方应该真实报价,以免日后因为作价低于市场价而不被认为是“善意第三方”。

  房屋通过继承而重新出证,在不动产证的房产来源一栏会写上“继承”二字。何志雄表示,大部分购房者对于来源为继承的房屋都不会特别忌讳,部分看楼者会问房屋来源,有经纪会主动告知。他建议对房屋来源有忌讳的人士可以到派出所、管理处或街坊、保安处进行询问。

标签:房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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