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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互联网保险新规 对市场有何影响?

本站整理 2020-12-15 10:56

  朋友圈、直播卖保险需机构授权

  此次新规中另一大引人关注的焦点是进一步规范新型保险营销形式。近年来,一些保险机构从业者通过微信朋友圈、直播、微博、短视频等方式进行互联网营销,令消费者眼花缭乱、难以分辨真假,今后这些行为都将得到规范。

  《办法》规定保险机构从业人员经所属机构授权后,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关于从业人员营销宣传,《办法》明确了具体要求:一是从业人员应在保险机构授权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二是从业人员发布的营销宣传内容应由所属保险机构统一制作;三是从业人员应在营销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执业证编号等信息。

  关于营销宣传内容,《办法》也做了针对性规定:一是开展营销宣传活动应遵循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二是营销宣传内容应与保险合同条款保持一致;三是营销宣传页面应准确描述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特点。

  “目前很多从业人员自行编写宣传文案,质量和合规性参差不齐,朋友圈是相对私密的空间,保险机构如何有效管理个人行为,仍需要探索。”马潇谈到。

  此外,近年来,由于互联网销售保险产生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比如健康告知出现疏漏产生的理赔争议等问题,《办法》规定“对于完全无法在线完成批改、保全、退保、理赔等保险业务活动的,保险公司不得经营相关互联网保险产品”。

  对此,马潇认为,保险机构一是要按监管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调整,二是做好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在销售过程中避免埋下纠纷隐患。同时,在售后服务环节,应采用多种形式构建闭环的在线服务流程,避免单纯为了追逐保费规模而仅在销售环节采用互联网方式,防止出现“投保容易服务难”的纠纷、影响行业口碑。

标签: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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